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
31•【字号】伊政办规〔2021〕7号•【施行日期】2021
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办规〔202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伊春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31日伊春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0〕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我市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方面、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兜底保障”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康养有机结合,覆盖城乡、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和康养产业投资,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充分释放养老消费,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使我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三、工作任务(一)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1
解决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落实住宅小区配置养老服务场所要求
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无养老服务设施的老旧社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城镇建设工程,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和补建
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20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