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
08•【字号】武政办〔2021〕99号•【施行日期】2021
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武政办〔2021〕9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8日武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武汉养老服务体系,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资金补贴、市场运作等方式,探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到2022年2月底前,全市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5300张,服务人数不少于11000人
二、对象范围结合老年人实际需求,在全市范围内,为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和农村低保家庭中失能的老年人、中心城区个人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退休金水平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