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衷、牢记责任”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为扎实推进“不忘初衷、牢记责任”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确保主题教育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
现制定县委“不忘初衷、牢记责任”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一、组成人员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县委专职副书记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统筹推进主题教育工作
二、主要职责在县委常委会的领导下,领导小组负责“不忘初衷、牢记责任”主题教育的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衷、牢记责任”主题教育的意见》《中共××省委关于开展“不忘初衷、牢记责任”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中共××市委关于开展“不忘初衷、牢记责任”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二)研究制定《××县关于开展“不忘初衷、牢记责任”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三)研究制定“不忘初衷、牢记责任”主题教育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每周工作重点,安排部署“不忘初衷、牢记责任”主题教育有关工作;(四)统筹协调处理“不忘初衷、牢记责任”主题教育工作中涉及全局性、长远性、跨区域、跨部门的重要问题;(五)研究确定需要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开展工作
办公室负责承上启下,协调内外;接待来访,掌握工作动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文书处理工作,协调负责好领导小组成员公务安排活动,做好领导小组各类会议的会务和有关接待工作
综合组负责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