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会干部量化考评细则(2012年3月修订稿)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同学为宗旨,以全面提高学生会干部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激发学生干部的工作热情为主线,遵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三自原则”,努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团结和带领全校同学在学习和实践中成才,促使学生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从而提高能力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作用,特制定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干部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思想觉悟高,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较强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主人翁责任感,原则性强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应当有良好的精神风貌、道德品质和文明素质,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应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一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助学习,相互帮助,实事求是,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杜绝小集体主义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应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学习生活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能积极组织和带领班级和集体开展各项工作
工作中能从维护学校工作的全局出发,做到工作有新思路、有创新,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发挥自己的创造性,为学校赢得荣誉
第二章考核内容一、考核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2、客观公正原则;3、德才兼备原则;4、优胜劣汰原则;5、民主监督原则
二、考核时间每学期进行两次,时间为学期中间一次和学期末一次
三、考核对象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校学生会全体成员
四、考核程序21、在每学期期中和期末进行考核的之前,学生会干部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登记表》,进行自我评定并将自评等级填入自评一栏
2、召开民主会议进行互评,由主席团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