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大队查处转包、违法分包工作机制机制在建筑市场活动中,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一些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压价转包给他人,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形成“层层转包、层层扒皮”的现象,最后实际用于工程建设的费用大为减少,导致严重偷工减料;一些建设工程转包后落入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包工队手中,留下严重的工程质量隐患,甚至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再者,承包人擅自将其承包的工程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破坏了合同关系应有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在建设工程合同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往往经过慎重选择,确定与其所信任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订立合同,承包人将其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擅自变更合同,违背了发包人的意志,损害发包人的利益,这是扰乱建筑市场的违法行为
为严厉打击这种行为,XX市XX县区住建局稽查大队主动出击,对所属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
在检查转包、违法分包过程中,受检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需要准备提供以下材料(印发的资料中有相关表格):1、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2、施工承包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3、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4、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的人事关系、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发放资料以及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5、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的工程款支付凭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费支付凭证;6、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大重型施工机械的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支付凭证、报审表;第1页共11页7、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监理月报等材料
对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如不能当场提供有关材料的,在检查结束前,必须予以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