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工作要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税务稽查的执法,有人认为税务稽查就是要严厉打击,与服务经济发展对立
认为服务经济就是要求减税、免税,少查不罚,实施税务稽查不利招商引资、吓跑投资人、恶化经济发展环境;认为税务稽查会干扰企业生产经营,妨碍经济发展;也有认为服务就是讨好纳税人,要弱化惩处教育职能,把执法服务与服务行业的服务等同;还有认为税务稽查部门自身没有服务能力,难以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本文就如何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进行一些探讨
一、在思想上树立正确的收入观,从依靠稽查到依法稽查税务稽查是检验国家税收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和纳税人是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唯一有力手段,也是同一切偷、逃、骗、抗税行为进行斗争的最有力武器
这是其他任何征管手段都无法替代的
因此,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稽查收入观念,由单纯的依靠稽查抓收入向通过稽查促进组织收入实现的转变
(一)要努力实现收入型稽查向执法型稽查转变
收入型稽查向执法型稽查转变是一个大方向,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已向执法型稽查转变
但在一些地方,尤其是收入任务压力比较大的地方,仍倚重稽查收入的职能,并片面地把查补收入任务、人均查补金额作为税务稽查考核的主要指标
一般而言,收入型稽查在收入任务完成较差时,进行“收入型”或“经验型”选案,偏重于选择一些税源大户或“好户”—1—进行检查;税收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较好时则有意识地选取一些小户进行稽查,人为地控制任务基数
这是很自然的
有稽查查补任务这个指挥棒,作为基层稽查局长,阶段性的价值取向肯定以完成稽查查补任务作为首要的工作目标
这不仅严重影响了稽查职能的发挥也影响了执法的刚性和税法的尊严
执法型稽查则要求我们依法履职、依法稽查,侧重于对税务违法行为的打击,否则就是失职,就是不作为
税收作为国家的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必须要有强有力的保障机制来实现,稽查是这一机制的前沿阵地,确保这一阵地的完整和具有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