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给予烟花爆竹双禁工作有功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4•【字号】湖政办发〔2018〕86号•【施行日期】2018.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给予烟花爆竹双禁工作有功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的通知湖政办发〔2018〕8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18年1月1日《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施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积极作为,各项任务扎实推进、落实到位,顺利实现烟花爆竹“双禁”工作目标,为打好蓝天保卫战作出了积极贡献。期间,涌现出一大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进“双禁”工作深入开展,经市政府同意,给予织里镇政府等110个单位集体嘉奖;给予周秋霞等230人个人嘉奖。具体名单如下:一、集体嘉奖(110个)(一)吴兴区30个吴兴区纪委监委、吴兴区委组织部、吴兴区委宣传部、吴兴区人大法制工委、吴兴区教育局、吴兴区安全监管局、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织里镇政府、环渚街道办事处、月河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龙泉街道办事处、飞英街道办事处、南太湖高新区管委会社管办、朝阳街道安监中心、飞英街道安监中心、高新园区派出所、八里店派出所、道场派出所、环渚派出所、月河派出所、爱山派出所、龙泉派出所、织北派出所、织南派出所、织里交巡警大队、月河街道东湖家园社区居委会、爱山街道衣裳街右营基社区居委会、爱山街道狮子巷社区居委会、龙泉街道市陌二社区居委会。(二)南浔区20个南浔区委组织部、南浔区委宣传部、南浔区政府办公室、南浔区商务局、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浔区安全监管局、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南浔古镇管委会、南浔区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南浔区公安分局景区派出所、南浔区公安分局南浔派出所、南浔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南浔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南浔经济开发区丁家港村委会、南浔经济开发区江蒋漾村委会、南浔经济开发区李家河村委会、南浔经济开发区直港巷村委会、南浔镇辽西村委会、南浔镇辽西社区居委会、南浔镇增山社区居委会。(三)德清县10个德清县委宣传部、德清县公安局、德清县安全监管局、德清县教育局、德清县交通运输局、德清县综合执法局、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武康街道办事处、舞阳街道办事处、阜溪街道办事处。(四)长兴县10个长兴县综合执法局、长兴县安全监管局、长兴传媒集团、雉城街道办事处、画溪街道办事处、龙山街道办事处、城东派出所、雉城街道金陵社区居委会、画溪街道明门居委会、太湖街道晨光社区居委会。(五)安吉县10个安吉县委宣传部、安吉县公安局、安吉县安全监管局、安吉县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安吉县住建(规划)局、安吉县教育局、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昌硕街道办事处、递铺街道办事处、灵峰街道办事处。(六)湖州开发区10个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湖州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湖州开发区公安分局、湖州开发区综合执法分局、凤凰街道办事处、康山街道办事处、杨家埠街道办事处、龙溪街道亿丰七里亭社区。(七)太湖度假区10个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办公室、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太湖度假区公安分局、滨湖街道办事处、滨湖派出所、仁皇山派出所、滨湖街道阳光假日社区居委会、仁皇山街道垄山村委会、仁皇山街道仁皇山一社区居委会、长田漾湿地管理处。(八)市级有关单位10个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大内司委、市教育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团市委。二、个人嘉奖(230人)(一)吴兴区50人周秋霞吴兴区公安分局高新园区派出所朱为栋南太湖高新区公共安全局盛舸织里镇党委吴旭强织里镇织里街道办事处沈建林织里镇政府闵为民织里镇振兴街道办事处沈小新八里店镇安监中心张涛八里店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魏会杰道场乡政府沈新根妙西镇派出所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