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对于提高基层案件质量几点思考纪委监委对于提高基层案件质量几点思考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高度重视,乡镇自办案件质量和数量大幅度提升,一些违法违纪的农村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办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乡镇纪委还是难以查办经济类案件,特别是贪污贿赂类案件
为此,笔者就如何破解基层纪委办案难进行了调研
一、原因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神经末梢,查处的对象主要是乡镇一般干部和村党员干部
出现基层纪委办案难,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原因
(一)客观方面权责不对等
大部分乡镇纪委没有内设机构,面对上级纪委及其内设室下派的各种任务,权小责大,机构设置不足以支撑其所承担的责任,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村组资金的规模不断扩大,农村违纪违法案件呈攀升态势,乡镇查办案件面临严峻考验
现在,腐败分子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化、智能化、多样化,而乡镇纪委还是停留在过去的老方式、旧思维,基本上依靠一页纸、一支笔、一张嘴进行办案,对于如何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如何去伪存真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环节中抓住案件重点,缺乏针对性的方法技巧,策略不够,能力欠缺
乡镇纪委工作人员中,流动性较大,新人较多,能克难攻坚的主谈突破高手少,精通审计查账、找人追赃、协调关系的能人缺乏,善于分析、能写材料的人才欠缺
办案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外出学习培训少,接受新观念、学习新知识的机会少,导致整体素质不高
(二)主观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偏差
一方面,部分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认识上有偏差,对办案工作不够重视,担心查办案件会影响到上级对本单位及本人的评价,影响到评选表彰,影响到集体利益,更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对本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总是积极护短避丑,想办法去捂着、掖着,甚至是压着,有的即使案发也不积极配合,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