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附件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量化标准绩效考核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和百分外奖扣分制度
百分量化分值由两部分组成:定量考核占50%比重,定性评议占50%比重
量化标准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
一、定量考核部分(50分),主要考核“工作实绩”
1、全年目标任务或涉及全局性工作完成情况20分2、履行职位职责情况20分3、领导交办事项完成的情况5分4、服务中心工作或配合相关股(办)、科、室工作情况5分二、定性评价部分(50分),主要体现“群众公认”
1、班子成员民主测评15分2、科以下民主测评35分三、奖励减扣分部分
在上述百分以外设置,依据相关附件直接计算
同类事项不重复奖扣分
1、国家级表彰奖励4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4分;2、省部级表彰奖励3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3分;3、市厅级表彰奖励2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2分;4、县处级表彰奖励1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分;5、合理化建议或工作创新被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时采用的,奖励3分;6、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3分,失职扣3分;7、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有关业务工作新闻报道的,奖励3分;8、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分;9、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3分;10、未参加规定培训学习者扣3分;11、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的扣10分;12、行政行为引发行政效能投诉的扣3分;13、当年病事假超过120天以上的扣2分;14、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增减的其他奖扣2-3分
7附件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处理意见一、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1、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或出国探亲超过半年的;2、年度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3、上年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而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留任的人员;4、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停薪留职、留薪留职不在岗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