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机械化开采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字号】鄂安监发[2014]42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机械化开采的指导意见(鄂安监发〔2014〕42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年来,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数量大幅减少,矿山规模、安全水平有所提升,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但大多数矿山机械化开采程度仍然较低,开采工艺落后,安全保障程度低,事故总量仍然偏高,较大事故时有发生
依靠科技进步,实行机械化开采,是促进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实现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和管理科学化的要求,现就推进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机械化开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进步,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带动、监管执法等措施,推进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机械化开采,提高装备水平,改善作业条件,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采掘运机械化改造,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用的机械设备安全性能和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省部级标准,强制淘汰不符合规程要求非矿用或自制设备
到2014年底,全省露天矿山全部实现机械化铲装;到2015年底,大中型地下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掘进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装载、运输机械化率达到100%;到2016年底,小型地下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掘进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装载、运输机械化率达到100%
(三)基本要求1.露天开采
(1)露天矿山必须采用分台阶开采,穿孔作业应采用中深孔凿岩设备
优先采用湿式凿岩,干式凿岩必须采用捕尘装置
(2)二次破碎必须采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