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局领导分管市直学校、联系县(市、区)及有关学校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
08•【字号】邯教〔2018〕102号•【施行日期】2018
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邯教〔2018〕10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局领导分管市直学校、联系县(市、区)及有关学校职责的通知邯教〔2018〕10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大中专院校、市直学校、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凝聚合力,落实责任,促进教育重点工作高效落实,加快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不断提升我市教育发展水平,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局领导分管市直学校、联系县(市、区)及有关学校相关职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切实发挥分管领导作用局领导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高度重视所分管市直学校、联系县(市、区)及有关学校工作,着眼大局,勇于担当,进一步明确职责,履职尽责,各尽其责,全力以赴促进分管工作创特色,推动分管市直学校上水平,督促联系县(市、区)及有关学校争一流,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局领导要做到“责在心中”,经常到分管市直学校、联系县(市、区)及有关学校调研、指导,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督查等形式了解情况,对分管市直学校、联系县(市、区)及有关学校的情况要心中有数,把握工作重点,实化推进举措,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督导重点工作落实
要做到“责权统一”,按照层层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制度、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大胆负责、敢于负责,强力推动工作,做到责、权既严格明确又有机统一
要做到“责岗相符”,不断强化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断适应岗位要求,创造性开展工作,切实把分管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凝聚起推动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局领导分管的市直学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