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方案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确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所有权的合法权益,是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需要,也是激发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积极性的需要
将农民与土地财产权紧密联系起来,理顺农村土地产权关系,明确集体的产权主体地位以及农民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关系,是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途径
因此,各部门要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二、组织机构成立XX县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土地工作的县领导担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法院、法制办、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建设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等县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各乡(镇)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国土资源局内部调剂,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局长担任,负责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权属调处工作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办事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三、工作范围和内容(一)工作范围全县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这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范畴
必须划清国有和集体土地的权属界线
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范围要剔除林地、有争议地块、河流、水库、圩堤以及县级以上的公路、铁路等国有土地
(二)工作内容第1页共3页1、核定全县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权属界线,制作以1:10000标准分幅地形图为背景的土地权属界线图;2、制作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的土地权属界址协议书;3、制作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公告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