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一)一、目的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一)使用商业单位制,各单位(专业网站、成本中心、职能部门)经理/负责人在该单位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
(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1、固定授权1)授权书由授权者向大区总裁出具并同时抄送运营管理中心
2)运营管理中心在认证此文件之有效性后,既两个工作日之内,将已被运营中心确认的复制样本交给财务部做相应执行
3)财务部在接收此文件后应全面配合,及时针对财务之行政、内控、调码等事宜做出探讨,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向该单位经理致函生效并明确列出相关的财务措施
如财务部发现疑问须在以上期限内向大区总裁汇报
4)部门经理在接获生效函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向人事部提供有关人事权限更动的详细资料
2、临时授权1)一般适用于经理外地出差或休假期间的委托
在此情况下,经理须最迟在授权生效二十四小时之前向大区总裁出具授权书并同时抄送运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2)在授权书内说明授权方、被授权方,原因,权限和期限
如时间紧迫,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加口授亦可
(临时授权于他人并非相应排除经理对授权期间的具体责任,由此,经理应第1页共6页认真避免在此期间授权、断定非惯例性、金额庞大的交易
)三、审批程序1、计划内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2、超计划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大区总裁、财务四、计划审批内容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