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动机引发概念的起源及其意义——一个哲学史的考察【摘要】“动机引发”是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概念
这一概念起源于胡塞尔对传统用法的继承和发展
从叔本华那里,胡塞尔接受了动机引发可直观性的观念,但是反对他对因果性做心理物理学的解释;从布伦塔诺那里胡塞尔接受了动机引发包含着论证和经验两个指向的观念,但是进一步扩大了动机引发的适用范围;胡塞尔批评了迈农的动机引发不可感知的观点,捍卫了布伦塔诺的观点
在对传统继承的同时,胡塞尔将动机引发的研究扩展到事物感知领域中,在此基础上,动机引发问题对于超越论哲学的基本意图的重要意义就凸显出来
【关键词】胡塞尔;叔本华;布伦塔诺;迈农;动机引发中图分类号:b516
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660(20XX)03-0075-09在《观念Ⅱ》中被胡塞尔标识为“精神生活之基本法则”①的动机引发(motivation)是一个现象学的基本概念
这个概念并不是胡塞尔所独创的,而是在哲学史和心理学史上早就存在并一直被使用的概念
通过一种哲学史的观察可以发现,现象学的动机引发概念正是起源于胡塞尔对该概念的传统用法的批判性继承
因此,考察胡塞尔现象学的动机引发概念的起源,厘清胡塞尔从传统中批判了什么,接受了什么,发展了什么,对于正确理解这一概念在胡塞尔现象学中的含义和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遵循以史带论的方法,即所有的论述都仅仅立足在这样的材料上,这些材料确实能表明胡塞尔在动机引发问题上受到别的哲学家的影响,或与他们产生交锋,而不试图在观念上推测这一概念与传统用法的可能联系
更具体地说,我将比较胡塞尔和叔本华、布伦塔诺、迈农对相关问题的看法,在这种比较中,现象学的动机引发的基本特点就会呈现出来
一、胡塞尔与叔本华:对心理物理学的平行论的批判从笔者掌握的胡塞尔资料来看,胡塞尔很少谈及叔本华,第1页共14页即使谈到他也只是一笔带过
但是实际上胡塞尔很早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