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电子工程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湖南科技学院电子工程系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考核是实验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充分调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社会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同时也为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聘用、晋级和奖罚等提供依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全面真实”的评价原则,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自评与集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力争做到科学、规范、合理
二、考核对象及内容考核对象
从事实验室工作的专兼职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
根据不同职称、职务和岗位特点,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从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出勤情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思想表现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团结协作
工作中任劳任怨,勇挑重担,克已奉公,勤俭节约,认真做好分管的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积极为教学、科研服务
(二)业务水平主要考核实验室工作人员能否圆满完成“岗位职责”规定范围内的相应职务工作要求,综合考核以下三个方面的水平与能力:教学科研能力(根据需要承担第1页共3页教学、科研任务的能力,且能取得优良成绩);实践能力(实践操作,维修、改进或制作有关仪器设备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独立地对实验室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的能力)
(三)工作成绩1
实验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实验教学文件、实验教学执行过程记录、实验教学工作量、实验教学档案上交等工作完成情况
实验室管理工作仪器设备管理(含大型设备、低值耐用品)账、卡、物相符率,完好率、利用率情况,使用、维修、丢失赔偿等记录;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