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等级升级XX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等级升级工作程序一、工作目的为督促排污企业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主动改进环境行为,帮助整改效果明显的环境不良、环境风险企业解除信贷申请、资金申报等制约,切实发挥“以评促改”的作用,依据《XX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程序
二、适用范围本工作程序适用于XX省环境保护厅公布的上年度环境不良、环境风险等级的排污企业
三、组织实施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等级升级工作由XX省环境保护厅统一组织,省厅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
四、升级条件1、存在以下情形的排污企业不能申请升级
上一评价年度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虽已纠正,但本年度又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污企业;因存在恶意或情节特别严重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被评为环境不良、环境风险等级的排污企业,如偷排、私设暗管排污、擅自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弄虚作假、阻挠拒绝环境执法检查以及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等
2、排污企业应针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申请升级
3、因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工艺落后等原因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应积极改进污染防治设施
在稳定运行一个月之后,经当地环境监测部门监测且监测结果合格,并通过当地环境监察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方可申请升级
五、申请时间排污企业在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公布2个月后才能申请升级,且升级工作要在结果公布的当年完成,逾期不再受理和实施
六、资料要求第1页共2页排污企业申请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等级升级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XX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等级升级申请表
2、整改报告
3、补办手续的,需提交环保部门出具的文件凭据
4、采取工程措施的,需提交相关验收报告、证明材料、现场照片等
5、环境监测报告和环境监察文书
6、其他整改情况的证明材料
七、办理程序1、排污企业完成整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