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设施工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试点方案第一条总体目标为贯彻落实省、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层级监督”分级管理原则,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建设施工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事故发生,通过试点工作提升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第二条实施范围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第三条支撑体系分类根据模板支撑体系的承受荷载、几何构造,将模板支撑体系分为以下三类:一、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体系(以下简称“危大模板支撑体系”):即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模板支撑体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体系(以下简称“超危模板支撑体系”):即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模板支撑体系。三、普通模板支撑体系:除上述两类以外的模板支撑体系(以下简称“普通模板支撑体系”)。第四条支撑体系应用一、危大模板支撑体系应使用具有企业标准及以上的工具式支撑体系,无特别情况禁止使用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二、超危模板支撑体系必须使用具有行业标准及以上的工具式支撑体系,禁止使用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三、在以上两类模板支撑体系中,如遇特别部位、支撑高度(跨度)规模与工具式支撑体系模数不相适应的,需采纳其他支撑体系构件补充的,应有专项方案并按规定论证。四、普通模板支撑体系,鼓舞应用工具式模板支撑材料。第五条搭设材料规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施工企业自有的模板支撑体系材料(即工具式支撑杆件、钢管、扣件、U型托架等),需提供材料的合格证、质保单、购买合同等质量保证资料;若系租赁的材料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新型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材料尚需提供具有企业及以上的产品执行标准。二、模板支撑体系材料使用前,施工、监理、租赁单位应对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联合验收,由施工单位填写《模板支撑体系材料登记表》(附表1)并留存现场备查,未经验收登记的材料不得使用。三、模板支撑体系材料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对无行业及以上标准的新型工具式支撑体系的材料,应提供产品执行标准;监理单位按规定对进场使用的模板支撑体系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单位应对该材料的执行标准进行合规性审查,其检测结果应达到产品执行标准要求。第六条方案编制及论证一、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法律规范,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二、危大或超危模板支撑体系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论证,应严格执行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254号)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和单位公章后方可实施。三、模板支撑体系的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施工计划、施工工艺、安全保障措施、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必须具有针对性,确保方案的安全可靠。四、监理单位应当结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第七条搭设与验收一、危大及以上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危大及以上模板支撑体系信息表》(附表2),经监理单位复核后以电子件形式告知安全监督机构人员,安监员在1个工作日内将确认后的信息及时录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平台(http://www.****.gov.cn)。二、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搭设人员必须具有“建筑普通脚手架架子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应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四、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完成后,施工、监理单位应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如系超危模板支撑体还应邀请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