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督查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根据
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催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述督查工作特指委机关内部督查,目的是加强联系沟通、明确工作任务、催促工作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决策部署
第二章督查内容第三条督查内容1.重要会议决策事项
市纪委全会、书记专题会、常委会、专项工作会等重要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2.重要文件的贯彻执行事项
中央、省委、市委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重要文件的贯彻执行事项
3.领导批示事项
委主要领导同志对专项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事项
4.其他需要纳入督查管理的工作事项
第三章督查责任主体第四条市纪委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督查责任主体,负责制发督查通知〔单〕、做好督查管理、监督督查事项落实,并适时向市纪委主要领导反响督查情况;定期编写督查工作通报
第五条各责任部室是督查事项的具体工作落实责任主体,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督查工作联系人,负责本部室工作事项的统筹推进落实,并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第六条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工作作风监督责任主体
对在重要工作推进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及时介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章督查工作方式第七条督查工作方法步骤1.制发
督查通知〔单〕
〔以汴纪督文号印发〕
对重要任务事项,市纪委办公室应及时制发
督查通知〔单〕
,建立台账,明确任务内容、牵头部室、配合部室、时间节点、工作要求
督查通知〔单〕
主送工作责任部室,涉及县区、派驻机构的工作任务,同时送市纪委联系执纪监督室
2.催促提醒
对于一般任务事项,市纪委办公室通过等方式及时提醒,对于重要任务事项,采用书面形式抓好催促落实,并做好记录
3.成立督查工作小组
对于督查面较广,或者任务事项复杂,市纪委办公室报请市纪委主要领导同意,成立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