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安全防控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及相关工作部署,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市环境安全,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就构建全市环境安全防控体系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确保环境安全是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是环保部门的重要职责
我市经济结构偏重,石墨、电镀、化工、泡菜加工、机械制造等企业较多,水源地及河流分布较广,经济快速增长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环境监管的任务十分艰巨
如一旦出现环境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威胁
同时还应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局的环境执法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监管压力大、防控体系建设不完善等问题,必须尽快加以解决
因此,各站室、各环保所一定要提高重视,切实增强做好环境安全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执行各级部门和局党组的部署,坚决遏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为确保全市环境安全发挥应有的作用,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切实加强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1、根据我局的职能设置和工作实际情况,成立环境安全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副组长:成员:2、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成立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应急办设在环境监察大队
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具体工作职责如下:第1页共5页(1)应急办属局应急处置统一指挥部门,各站室、各环保所在应急办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任务
(2)应急办负责全局应急防控体系建设的方案制定、职责分解、协调指导、组织处置、应急演练等日常工作
(3)落实“辖区负责”责任,各环保所在应急办的统一指挥下,具体承担辖区环境安全应急事件的现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