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不断提高我区城乡环境质量,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整治效果,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根据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意见》(淄政发[*]19号)的要求,区政府决定*-20XX年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为目的,用3年的时间,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第一年,集中进行垃圾、污染、六乱、绿化专项治理,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第二年,扩大范围,提升标准,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建立起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第三年,规范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实现城乡环境整洁、有序、和谐的目标
二、整治活动范围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范围为XX县区、开发区、城乡结合部和各乡镇驻地,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及所有村庄
三、整治活动内容(一)垃圾治理
彻底清除XX县区、开发区、城乡结合部和各乡镇驻地,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视野范围内村庄积存的垃圾和白色污染,并按照XX县区“一日两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非XX县区“一日一扫、巡回捡拾”的要求,建立全覆盖的城乡环卫管理体系,实现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的目标
上半年,XX县区要按照专业化、袋装化、网格化、数字化的要求,建立起全覆盖、全时段的保洁体制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环卫管理工作,配足环卫管理和作业人员
区环卫部门要加大对乡镇、街道、开发区环卫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力度,加大环卫设第1页共6页施建设和管理力度
昆仑镇、洪山镇、城南镇、双杨镇、罗村镇、开发区纳入XX县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
今年上半年完成一座中型生活垃圾压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