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合同编号: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第二条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及总承包范围2.1承包方式:2.2合同造价:人民币大写:2.3承包范围:第三条付款方式:待工程验收合格确认成活后,乙方凭税务局开具的正式发票结算付清
第四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总日历天数:第五条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5.1工程质量:优良5.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工地代表,经验收合格并有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后序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合格手续
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行后续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六条安全生产6.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2乙方必须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6.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乙双方责任7.1甲方职责:7.1.1提供二套施工图纸
7.1.2提供水、电源到施工现场
17.1.3组织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7.1.4负责审核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及每月的进度统计报表
7.1.5负责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隐蔽工程验收,经济资料的签证
7.1.6负责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
7.1.7在施工前提供现场代表名单
7.2乙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