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沪建建〔2005〕375号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主编的《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702-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1总则1
1为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加强绿化行业管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按园林绿地的组成元素进行编写,以各元素在养护技术上必须达到的要求为基本标准
在基本标准基础上,达到完善的水准为一级标准
介于两者之间的为二级标准
3本标准适用于全市各类绿地
4全市各类绿地的养护,除按本标准执行外,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规范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1树林woods较大面积成块成片栽植(一般在30株以上),以乔木为主,适量配置灌木、地被或草地的组合混交林或纯林
2树丛grove由二、三株到二、三十株同种类或不同种类的乔灌木组合而成,树冠彼此衔接,通常不得入内
3孤植树isolatedtree树形美观,自成一景,独株生长的乔木或灌木
4行道树streettrees道路两旁的树木,常成行栽植,排列整齐,规格统一,株间有一定距离,具有遮荫、防尘、护路、美化街景的功能
随着道路形式的变化,行道树种植形式可单行或多行种植,亦可多株乔木规则或不规则丛植
5花坛flowerbed应用一、二年生花卉、球根花卉和温室花卉等为主,种植成规则或不规则的、群体的、平面图案精细的、具平面美观效果的布置形式
6花境flowerborder以宿根花卉为主,间有其他类型的灌木花卉或观赏草的带状或自然块状布置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