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公司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由全体股东发起,于2014年9月5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公司名称:监利县胜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成员出资总额500万元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祚军
本公司住所:监利县容城镇三闾村,编码:433300
第三条本公司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公司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公司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花卉种植,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园艺绿化服务、盆景制作等服务
主要业务范围如下:花卉盆景种植、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第五条本公司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公司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公司业务交易量(额)(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公司投资兴办与本公司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本公司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花卉种植、销售,能够利用并接受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股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公司成员
本公司吸收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直接有关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