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XX年工作规划》和区纪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长效廉政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指导思想
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教育在前、制度在前、监督在前、预警在前;努力实现权力运行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制度、纪律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
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注重预防、讲究实效、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方法
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将风险管理制度、措施、流程等理论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通过监督防范、预警控制、考核评责三个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
第五条防范内容
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涉及的主要风险包括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干部职工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
第六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全局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干部职工,重点是对具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人、财、物行政管理权等单位、部门以及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组织领导
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运行
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继续负责单位、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协调、联络保证具体工作的落实
第八条管理办法
廉政风险风管理工作分为、监督防范、预警控制、考核评责三个环节工作实现对腐廉政风险风险防控第1页共3页进行系统管理
廉政风险风控管理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监督防范1、清权明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