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农村是连接人与自然的主要纽带,农村环境保护在建设生态文明进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全局,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农村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一些镇村仍然忽视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环保资金投入不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农用化学品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呈蔓延趋势,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不规范,农村饮用水环境存在安全隐患,部分村庄环境脏乱差现象较为突出,一些环境污染问题成为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农业生产和影响区域稳定的重要因素,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
因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群众健康的长远需要
各级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农村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城乡统筹,把农村环境保护与调整产业结构、实施节能减排、提高群众居住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源头控制,保护原始生态,配套环境设施,治理重点污染,为打造城乡一体化和半岛蓝色经济先行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