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排查整治工作意见根据中央、省、市、县综治委统一部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局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排查整治工作
并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将改善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状况作为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迅速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尽快实现由乱到治、由治到安
同时,跟上治本措施,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常态化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争先进位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条块联动”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排查整治工作以属地为主,部门配合,实行条块联动
明确划分条块责任,凡属地方解决的问题,由地方解决;凡属部门解决的问题,由部门解决
(二)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从本地实际出发,针对性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哪些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治理哪些治安问题,什么矛盾纠纷突出就重点化解什么矛盾纠纷
(三)坚持“标本兼治”原则
着眼建设,因势利导,疏堵结合,以和谐平安创建为载体,进一步创新管理手段,夯实管理基础,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从源头上消除产生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四)坚持“注重实效”原则
通过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找准和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1页共3页(五)坚持“责任查究”原则
对排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整治措施不到位,导致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按照社会治安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