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全会”精神和“*”重要思想,按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在全市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的要求,经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决定在全局系统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
为做好此项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实施“全程办事代理制”的指导思想及原则(一)“全程办事代理制”的内涵“全程办事代理制”是指以承办单位无偿代理为形式,通过内部有机运作,依法全程代替申办人办理其所申办事项的一种新的工作制度和办事方式
基本内容是:承办单位对外设立统一的受理窗口,依据本单位工作职能确立受理事项范围并以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在严格的制度约束下,从接到申办人办事申请开始,经过受理、承办、回复等环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申办人所申办的事项,为办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全过程代理服务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1、指导思想以“*全会”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建立有序、顺畅、高效的行政运行机制和科学合理的为民办事制度为目标,为我市率先实现现代化和办好绿色奥运廉洁奥运两大任务的顺利完成,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2、工作原则实施“全程办事代理制”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基本原则
机关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代理人,由机关内部运作代替群众直接办理,使群众办事进一门办成,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
服务项目、服务对象、办事手续、办事程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全程代理人等全面公开,做到能不能办、谁代理办、什么时间办完让群众清楚明白,便于监督
第1页共6页依法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既合法合规又让群众满意
对每一件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随时受理,快速承办,限时办结
二、实施“全程办事代理制”的范围市局机关各对外办公处室,于20*年*月*日起全部统一实行“全程办事代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