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国家环保总局近日通报了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截止20*年年底未动工项目,要求重点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辖区水污染防治项目的落实,确保未动工项目于20*年全面开工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说,此次通报的是*等等流域“*”计划未动工项目的名单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共确定了2130个项目
其中,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共计488项,截止到20*年底,未动工项目141个,占28
9%,*、*、*、*四省未动率分别为36
5%;海河流域项目共496项,未动工项目占30
7%;辽河流域共221项,未动工项目占28
0%;“三湖”中,太湖、巢湖、滇池流域“*”计划分别为255、46、26个,未动工项目分别占5
2%;三峡库区及其上游“*”计划共338个,未动工项目占20
1%;《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项目共计260项,未动工项目占29
这位负责人介绍,20*年以来,特别是“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以来,重点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项目的落实,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开工率明显提高
截至目前,“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的1532个项目中,未动工项目382个,占24
9%,与20*年底相比,动工及完成项目增加368个
与20*年底相比,*等的动工及完成项目分别增加67、106、47、11、7、6个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计划的最后一年,目前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与“*”计划目标相比还存在差距,未动工项目仍然占有一定比例,国家环保总局将采取积极措施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流域水污染防治责任主要在各地人民政府,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