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意见2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以及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建设,注重制度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以建设廉洁计生、服务计生、满意计生、和谐计生为目标,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持续向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根据*纪委发〔20*〕2号文件和市人口党组〔20*〕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一、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人口计生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一)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牢固树立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二)强化反腐倡廉教育
采取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方法组织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在抓好廉洁自律警示教育的同时,开展好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共同构筑拒腐防变的防线,创造廉洁和谐的美好生活
(三)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单位、进家庭活动
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教育,坚持“四必谈”,即对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中层干部必须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对廉政建设中测评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必须进行戒免谈话;发现党员干部有不廉洁倾向时必须进行警示谈话;对群众反映有不廉第1页共4页洁问题的党员干部必须进行警示谈话
把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