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意见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按照“企业平稳运行,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思路,科学规范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经营责任,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2014年度继续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具体意见如下:一、考核对象和办法对总公司领导班子进行百分制考核,满分得基本奖,增减分按增减幅度同比例增减奖金额,不足80分不得奖
基本奖额度根据历年水平及当年实情确定,实际奖金额按各公司百分制考核实绩确定,公司根据本委确定的奖金额进行分配
总公司法人代表工资实行年薪制,年薪按历年水平及当年实情确定,并随总公司的百分制考核实绩浮动
考核分半年度和年终两次进行,半年度考核占分值的40%,年终考核占分值的60%
二、考核内容和要求(一)经营管理(80分)1、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启政办发[2006]111号)规定和本委相关的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对企业资产实施总公司统一管理,确保无危房、无被侵占、无损坏、无空置,管好、用好集体资产,保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5分)2、增收措施有力
租金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二商总公司185万、长城总公司80万)
(30分)3、抓好内部节支管理
要严格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的相关规定,各项开支符合要求
职工医保、养老保险等按时交纳,在人员使用、资产购置、办公费支出等方面节约支出有成效
业务招待费用支出必须明显低于上年水平
(30分)4、加强资产出租管理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台帐完备,记录准确完整
每年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及时掌握资产状况
资产出租公开、透明
所有资产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提出下一轮处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第1页共2页实施
租赁合同合法、规范,总公司法人代表与承租人签约后,一个月内报主管部门备案
(10分)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不私设小金库,支出实行总公司法人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