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选取、结婚吉日、合婚原则、注意事项一、日子选择的通胜原则这里说的通胜即黄历,或者称作皇历,是在中国农历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带有许多表示当天吉凶的一种历法
黄历相传是由轩辕黄帝创制,故称为黄历,民间又俗称为「通书」
但因通书的「书」字跟「输」字同音,因避忌故又名通胜
黄历主要内容为二十四节气的日期表,每天的吉凶宜忌、生肖运程等
后经历代先贤的完善,对婚娶的日子有如下的原则:1、大吉之年份双春:指在年头及年尾有两个“立春”之年
由于春有一年之始及开枝散叶的象征意义,所以被认为特别宜嫁娶
闰月:指该年在农历中有闰月,即共有十三个月份
由于“闰”有滋润、丰收之意,所以象征夫妻有爱情滋润,恩爱和睦
双春兼闰月:“双春”和“闰月”都是宜嫁娶的年份,一年中既有“双春”,又有“闰月”,自然喜上加喜了
2、不宜结婚的年份日子盲年:指整年没有“立春”的日子,通常“双春”的下一年就是“盲年”
不过“盲年”亦有吉日,所以基本上盲年结婚也无不可
节日:避免一月,以免与过年这个大节相冲
避免阴气极重的清明和盂兰节,即三月和七月
三娘煞:相传月老不为三娘牵红线,使她不能出嫁
基于报复心理,三娘喜与月老作对,专门破坏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便不宜结婚
新人及亲属的生日:避开新人自己及双方父母、未婚兄姐的生日
若双亲已经逝世,则避开其生忌、死忌
喜冲喜或丧冲喜:一年内,家里最好不要办两次婚礼
若家中有直系亲属辞世,该年便不宜办喜事
二、日子选择的特殊原则通胜吉日并非放诸四海皆准,因为个体是有差异的,严格来说还要考虑结婚者的出生时间
一般而言需要遵循如下原则:1、用男、女双方的出生日期时间推算出最吉利的婚嫁时日这个「吉日」必然是一个有「贵人」出现的日子,五行上适宜办喜事、不能与男方的财星及女方的官星相冲(财官多者例外)
2、所择日子不与双方家长的生辰八字相冲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