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行政审批工作意见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现就实施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一章结”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理创新,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审批监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机制
利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平台,对市本级权限内涉及两个或多个部门办理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张表格申请、统一受理送达、一网共享材料、统一承诺时限、同步审批、一章办结”的服务制度
二、办理时限(一)各类公司设立
以注册登记作为主要审批事项的,市工商局为主办单位,其他相关单位为协作单位,市工商局窗口负责会同相关单位实施“一章结”审批
在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人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提供《验资报告》后,从市工商局正式受理公司注册登记开始,其市本级行政审批“一章结”时限不超过19个工作日
(二)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
政府性投资项目以立项审批、外商投资项目以核准分别作为主要审批事项的,市发展改革委为主办单位,其他相关单位为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窗口负责会同相关单位实施“一章结”审批
投资项目用地需报经省政府审批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方案须报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市规划委员会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
政府性投资项目从市发展改革委窗口正式受理项目预可研报告开始,外商投资项目从市发展改革委窗口正式受理项目核准申请开始,其市本级行政审批“一章结”时限不得超过25个工作日
(三)内资(民间)企业投资项目
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作为主要审批事项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为主办单位,其他相第1页共3页关单位为协作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窗口负责会同相关单位实施“一章结”审批
项目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方案应事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