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编办政务公开制度(市)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建立规范、高效、透明的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充分保障群众的民主权益,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以及省政府、市政府推行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机关内部工作的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人事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廉洁勤政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更好地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政务公开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原则
推行政务公开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各项工作依法进行
(二)全面真实原则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对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密和涉私并且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都应全面真实地向社会公开
不仅做到内容公开,而且还要过程公开
(三)及时便民原则
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针对不同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努力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
积极推进人事、编制制度改革,转变管理方式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促进人事、编制工作机制的不断创新,从制度上、管理方式上保障人民群众对人事编制工作的知情权、第1页共3页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使政务公开贯穿于人事编制工作的全过程,成为人事编制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一)市人事局、编办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