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防集中治理实施方案为深化县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隐患”专项行动,根据市、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六月底前开展局归口企业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治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工作指导小组,联系科室设在行业管理科
二、整治内容和措施整治内容
企业内连接相邻厂房、架设空中连廊、搭建简易棚等占用消防车道、占用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等突出安全隐患,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使用、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未依法重新办理相关手续等消防违法行为
对企业连接相邻厂房、架设空中连廊、搭建简易棚等占用消防车道、占用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使用、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未依法重新办理相关手续等建设工程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止使用
三、工作步骤本次活动从即日起至2013年6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布置阶段(即日至2013年4月5日前)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内容,布置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治理工作任务
实施阶段(2013年5月15日前)
各企业对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
抽调力量组成检查组,对企业进行排查,登记造册
通过横向检查、纵向排摸,排列企业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确定整治对象
各归口企业违法违章行为对象花名册于5月8号前交我局行业管理科
第1页共2页第三阶段
整改阶段(2013年6月15日前)
对排摸掌握的企业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公安、消防、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制发相应的法律文书,督促企业依法整改,依法查处;对拒不整改的,将其列为“三拆一改”行动的首要对象先拆先改;对排摸发现构成重大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