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河近期防洪工程建设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工作流程按照《黄河防洪工程项目验收规程》6
1规定:根据工程运用需要,部分已完成工程(或单位工程)需要投入使用的,应进行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结合河南黄河近期防洪工程建设,目前河道整治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大部分均已完成,附属工程正在实施中,考虑到黄河汛期即将临近,部分已完工工程需要投入使用
为此,需要对已完的工程进行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按照如下流程组织实施:一、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的条件(由建管部负责逐项落实)1、拟投入使用工程已按照批准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完成并已通过相应的法人验收(至少是完成相应的分部工程验收);2、拟投入使用工程已具备运行管理条件;3、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部分工程安全运行(包括采取防护措施);4、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订工程提前使用协议;(建管部负责协调落实,起草协议,运管单位签字盖章后送建设局盖章)5、工程调度运行方案已编制完成;度汛方案(内容详见附件4)已经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相关措施已落实
(建管部负责落实)6、工程验收的资料已经准备齐全
验收资料分为应提供的资料和需备查的资料
项目法人负责验收资料的汇总和归档,有关参建单位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验收资料详见附件1、2)二、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的申请各建管部逐项落实投入使用验收条件具备后,按照《黄河防洪工程项目验收规程》附录G内容填写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申请报告初稿,在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申请报告中,应包含部分已完成工程提前投入使用的理由和未完工程的建设计划等内容
初稿经建设局审核后,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省局建管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转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自收到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阶段验收
验收委员会应由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