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专项稽查工作方案2篇第一篇为总结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经验,巩固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成果,规范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环境执法现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执法程序和制度,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的通知》、《关于印发〈省环境监察稽查第一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省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方案〉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环保局决定从今年起连续三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现将《市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将其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逐步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环境监察队伍
二、扩大宣传、强化稽查培训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宣传媒介,及时刊登环境监察稽查信息;利用内部工作简报等信息平台,编制和报道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的有关情况,为专项稽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市环保局将在适当时候选择集中授课、会议讨论、案卷讲评、现场教学等方式对各地环境监察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不断提高环境监察人员业务水平
规范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行政处罚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特别要规范《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等文书的制作,确保相关文书内容与《方案》要求一致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工作此次稽查的内容为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和环境违第1页共7页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市局将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稽查时间和稽查对象,分步骤分阶段进行稽查,确保三年内将辖区内的所有县级环保部门稽查一遍
为保证专项稽查质量,将指导和督促稽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