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审批验收工作意见根据市委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工作目标,更好地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特制订简化建设项目审批及“三同时”验收工作程序意见:一、简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程序1、取消建设项目预审,直接进入环评文件报批。建设项目统一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受理。项目受理取消建设项目预审环节,不再下发建设项目预审意见,直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委托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1份;(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文字版一式2份,电子版一式1份;(3)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备案制项目)1份;(4)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2、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建设项目属受理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直接由建设单位填报登记表,由窗口当天进行审批。建设项目属受理环境影响报告表下列行业范围的。农业综合开发、垦荒、植树造林、渔业养殖、畜牧养殖;木片加工及家具制造、木竹藤棕草制品、文教体育用品生产、方便食品加工、水泥制品及石材加工、机械及半成品加工及组装、服装及鞋业制造等污染因子单一,无毒无害且周围无环境敏感点的项目;房地产开发、批发、零售市场、学校、饮食和娱乐服务、第1页共3页印刷、一般货物仓储等第三产业项目,可直接进入审批程序。属其他受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需进行技术评估工作后再进入审批程序。建设项目属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需进行技术评估后再进入审批程序。(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充的材料。(3)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市环保局审批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建设单位向有关机关申请。3、简化建设项目技术评估工作环节。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环保窗口下达进行技术评估通知书,委托市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中心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评估中心一般应在2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修改时间5日),并对评估结论负责。4、缩短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时限。经审核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直接进入审批程序的项目和经技术评估通过的建设项目,自接到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技术评估文件和修改完善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方可进行审批,原则上审批时限不超过10天。二、简化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程序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按以下程序操作。(1)受理。建设单位项目竣工后,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提出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经现场检查该项目已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有关行政审批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的,受理该项目验收申请,下发建设项目受理通知书,明确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材料、监测时间及要求等。若未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不予受理,并提出整改要求,待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后再受理。(2)“三同时”验收。接到建设单位“三同时”验收申请报告材料后,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验收条件的,立即组织进行“三同时”验收。验收形式采用召开现场验收会的形第2页共3页式,经验收组通过验收的项目,在市环保局网上进行公示后下文,其中公示时间由原来的15天缩短为7天,验收意见办理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经监测未达标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提出整改要求,待达到整改要求后再予以办理。2、简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的验收程序。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属下列行业范围的。农业综合开发、垦荒、植树造林、渔业养殖;木片加工及家具制造、木竹藤棕草制品、文教体育用品生产、方便食品加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