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学、接受美学影响下的翻译观•I
阐释学,又称解释学,或诠释学(hermeneutics)•广义:指对于文本之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或哲学
涉及哲学、语言学、文学、文献学、历史学、宗教、艺术、神话学、人类学、文化学、社会学、法学等问题
既是—门边缘学科和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又是一种哲学思潮
•狭义:指局部解释学、一般解释学、哲学解释学等分支、学派
•现代解释学的开创者是20世纪的德国哲学家M
海德格尔•50年代末德国哲学家H
加达默尔把海德格尔的本体论与古典解释学结合起来,使哲学解释学成为一个专门的哲学学派•另外两位代表人物是德国的宗教解释学者R
鲍尔特曼(1884~1976)和意大利"解释学理论"的研究者E
海德格尔的“前理解”:•由“先有”(Vorhabe)、“先见”(Vorsicht)、“先识”(有的译为“先设”,Vorgriff)三部分构成
•“先有”是指预先已有的文化习惯,包括理解主体所处的风俗、传统等
对于译者:指译者特有的社会和思想文化背景、特定的民族心理结构,这些会对译者理解原文产生影响
•“先见”指的是预先已有的概念系统,大体包括理解主体所具有的知识结构
•“先识”指的是对理解对象预先的假设、构想
•汉斯一格奥尔格·伽达默尔:•1)“前见”:被特定的历史、文化、语言所浸染,根本无法自由选择或摆脱历史文化通过语言对自身的预先占有
(与海德格尔的“前理解”一致)•通俗地讲,就是理解者对任何事物的理解都融有个人在此之前所形成的知识、观点、情趣等要素,每个理解者自身所具有的前见不同,造成他们理解对象时有不同的个性特点,展现出不同的风格,暗示了文本意义多元化理解的可能
••2)“合法偏见”:他从海德格尔的前结构观念出发,认为“我的前见出自我的偏颇”,没有“偏颇”,没有理解的前结构,理解是不可能发生的
他认为读者决不是处在一种“中立”的不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