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基巩固提高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19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意见》(教基〔2004〕4号)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渝委发〔2004〕27号)精神,巩固我市农村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下简称“两基”)成果,提高“两基”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地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市“两基”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成效显著
截至**年底,全市已有37个区县(自治县、市)实现“两基”目标,累计人口覆盖率达到95
但“两基”尚未达标的3个县(自治县)属老、少、边、穷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级财力匮乏,实现“两基”经费缺口大;已经实现“两基”目标的农村地区,“两基”工作总体水平低,基础薄弱,发展很不平衡,特别是“普九”欠账多,危旧房改造任务重,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初中学生辍学率偏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亟待提高
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对于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消除文盲,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地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
今后5年,我市农村地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小学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以上,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按时毕业率明显提第1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