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管理办法为规范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管理,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实现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育培训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经常性任务常抓不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最具生机和活力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队伍
(一)建立学习制度
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制定学习教育培训的短期计划和长期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内部学习培训活动,并积极参加县纪委集中学习培训及派外学习,提高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明确学习重点
围绕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效率,确定学习培训重点,深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推进知识更新,使全体干部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成为行家里手
(三)增强教育实效
综合运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各种有效教育手段,注重强化培训,增加培训压力,加大培训力度,尽量缩短纪工委干部“业务成长周期”,提高教育培训实效
二、使用交流1
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分工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决策
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扬民主
各纪工委书记列席县纪委常委会、县纪委民主生活会
建立干部选用机制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试与考察、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选配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硬、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到纪工委、监察分局副局长岗位上来,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实行交流制度,可在纪工委、监察分局之间交流,也可在纪委系统内部交流
在同一岗位任职第1页共3页3年原则要交流使用,在同一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的,必须进行轮岗交流,对不适应继续履行职务或不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及时调整交流
三、工作指导加强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领导,县纪委书记对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