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反腐倡廉的伟大成就纪检机关自1978年恢复重建以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艰苦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一、建立健全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锻炼了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1977年8月,党的十一大决定恢复在中央XX县区级以上设立纪律检查机关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并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委,明确了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1980年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通过将中央纪委以下的各级纪委的领导关系,由受同级党委领导改为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党章》规定:中央纪委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检查员,在中央纪委直接领导和驻在部门党组指导下进行工作
1987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成立
到1988年春,全国县以上的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大都组建起来
1993年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正式合署办公
1993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下发《关于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意见》,明确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和所在部门党组、行政领导的双重领导,纪检监察业务以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为主”
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修改的党章都维持了这种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逐步恢复建立并不断健全
同时,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的指示和要求,在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培养、锻炼出了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这就为今后进一步搞好纪检监察工作,力争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更大胜利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查办了大量腐败案件,特别是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