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环境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为切实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学院科学发展,按照中央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三峡大学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三重一大制度即学院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必须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一)重大决策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2
党的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院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
发展战略以及教育事业规划的制订和调整,包括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等;4
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以及执行情况评估;年度预算的制定和调整,决算的审定;5
涉及学院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包括干部人事制度、工资待遇、分配制度、职称晋升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政策制定与改革;6
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7
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基础设施等办学资源的配置和调整、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教学改革等;8
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9
党政和学术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职称评定和岗位设置工作方案、职级晋升方案和人才遴选推荐等;第1页共4页10
全院性规章的制订、修改和废除;11
学院荣誉称号的设置、授予及其它重大奖惩事项的审定;12
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法律纠纷、及涉及党纪政纪案件的讨论上报;13
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14
其它应当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