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5、不得吃请受礼
当事人权利义务权利: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义务: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2、遵守调解规则;3、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4、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第二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纪律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纪律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4、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1、热爱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为民排忧解难,及时调解各类纠纷;2、依法办事,为人公正,清正廉明,刚正不阿;3、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4、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是因未经调解、调解不成而阻碍当事人向人民法第1页共13页院起诉;5、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矫正工作纪律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
二、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恪尽职守,遇有特殊情况、问题或重大事宜,及时反映和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对矫正对象提出、反映的问题及时解答和处理,不得推诿、懈怠
三、提高执法意识,公正、严明执法
不得有下列行为
1、滥用职权,弄虚作假;2、隐瞒案情,包庇、纵容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3、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社区矫正对象;4、玩忽职守,汇露社区矫正工作秘密;5、其他违法行为
四、依法保障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