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副院长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的述职报告人民法院副院长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的述职报告现在我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述职,请予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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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月,经组织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开始担任市法院副院长,并一直分管执行工作
大家知道,“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全国法院公正与效率的突出问题
执行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关系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我从上任第一天起,就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几年来,我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1号文件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的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履行职责,通过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执行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执行体制进一步健全,执行力度不断加大,执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
20XX年,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515件,执结3234件,执行总标的额4673万元
执行局先后两次被潍坊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我本人先后被省高院荣记二等功,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荣誉称号
一、认真贯彻中央11号文件及人大决议,积极完善执行工作新机制为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党中央于1999年专门下发了11号文件,市委也以文件形式批转了《XX县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贯彻中央11号文件、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还于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门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并多次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为执行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作为分管执行的副院长,我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1号文件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紧紧抓住这一良好机遇,积极向院党组建言献策,并协助配合院长作有关方面的工作,逐步完善了执行工作第1页共3页机制
20XX年配合院长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