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搬迁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张伟笔者最近调研了一家有外省搬迁意向的外资企业,hr感慨的说,员工的维权意识超乎想象
原来员工听到企业搬迁的风声后,要求企业公布补偿方案,企业因为搬迁仅仅在计划中,还未制订详尽方案,所以也未真正考虑过具体补偿的金额
员工因为见不到方案,居然纷纷停止了工作
笔者在与员工的交谈中了解到,员工担心企业搬迁后,自己不愿意去新厂的话,补偿会很少,自己的青春都贡献给了企业,现在年纪大了有被一脚踹的感觉,员工提出不管去不去新厂,都要先买断工龄
而企业方显得无可奈何,觉得提前让员工知晓是为了能够体现民主,让员工早安排早打算,然而员工却不领情,目前员工的停工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企业和员工都觉得很受伤
期间,劳动行政部门和工会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在企业的努力下,员工在停工一个多星期后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秩序
然而,引起笔者思考的是:在搬迁中,企业如何正确处理员工的劳动关系
员工应该通过什么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利
企业在处理重大事项中如何避免群体纠纷
一、企业如何正确处理员工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对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范围和情形没有做具体的阐述,劳动法施行前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对客观情况的解释是: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即企业的搬迁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然而并非所有的企业搬迁都将涉及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处理
因为,如果企业就搬在附近,则没有对员工的正常生活工作造成影响;或企业搬迁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同时企业提供了解决方案,例如提供班车、增加车贴等,为员工正常工作提供了方便
此类企业搬迁,并未造成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事实
相反,企业外省搬迁造成员工实际生活受到较大第1页共4页影响的,应被列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范围
企业搬迁原则上不涉及员工的劳动关系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