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局特邀监督员工作办法****局特邀监督员工作办法第一条为了拓宽监督渠道,健全行政监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规范特邀监督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特邀监督员由广西辖内各****、各**专业中介机构和广西***行业协会推荐,经****纪委审核后发文聘任。第三条受聘特邀监督员所在单位应以一定方式将****局聘任文件告知辖内本系统单位及员工。第四条特邀监督员任期3年。聘任期满,在征得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同意后,可以续聘。第五条特邀监督员以兼职方式义务从事监督工作,不脱离原工作岗位。除行使对**局和**监管人员的监督职责外,其他一切工作及其管理权限归属其所在单位。第六条特邀监督员的基本条件:(一)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公正廉洁,联系群众;(二)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监督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较为丰富的****从业经历;(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独立承担监督职责具有与履职能力相匹配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四)本人自愿应聘,身体健康。第七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担任特邀监督员:(一)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三)曾经被开除公职或受到单位除名处理的;(四)其他不适合担任特邀监督员的情形。第八条特邀监督员的主要工作任务:(一)监督并反映**局和**监管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会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监督并反映**监管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第1页共3页(三)参与**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规章制度的讨论研究;(四)参加**局组织的各类相关会议和调研活动,对保监局的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宣传**监管的法律法规以及反腐倡廉建设制度,主动收集本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局反映;(六)反映、转递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群众对**监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投诉,配合调查**监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七)办理**局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第九条特邀监督员的权利:(一)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文件;(二)了解其所反映和转递问题的办理情况;(三)参加行政监察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四)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第十条特邀监督员由**局纪委实施管理,纪检监察处负责组织策划和协调统筹相关活动和会议安排:(一)不定期(一年不少于一次)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特邀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二)定期或不定期走访特邀监督员、召开小型座谈会,沟通情况;(三)组织特邀监督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阅读文件和参加业务培训。(四)以文件、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特邀监督员通报以下情况:1、重要会议精神;2、监管工作动态;3、**监管人员廉政勤政有关情况;4、现场检查工作安排及有关情况报告;5、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措施及工作进展情况;6、特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第2页共3页7、**局认为有必要告知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特邀监督员的解聘:(一)特邀监督员聘期届满未续聘即视为自动解聘;(二)特邀监督员在聘期内出现下列情况的,予以解聘:1、有违法、违纪行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2、因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特邀监督员的;3、辞职或因工作调整,所在区级**公司认为其不宜继续担任特邀监督员的;4、一年内无故不参加特邀监督员工作,或违反本办法造成不良后果的;5、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特邀监督员的。(三)特邀监督员主动要求提前解聘的,经本人向**局纪检监察处提出书面申请,**局纪委审核决定。(四)特邀监督员解聘后,**局纪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并由其所在单位重新推荐特邀监督员人选。第十二条**局对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监管部门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执行廉政规定情况和不断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发挥重要作用的特邀监督员予以表彰,并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三条**局保护特邀监督员依法依规监督的权利,对打击报复特邀监督员的行为,要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制度废止。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