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全局,合力推进“诚信计生”工作融入全局合力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我市按照阳光计生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中心,加快推进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职能转变,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
我们的主要做法如下:1
推行政务公开
坚持行政权力公开运行
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让人口计生各项行政权力在阳光下操作
各镇(区)在人口计生服务站大厅公示《批准再生育一孩子生育证》、《一孩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办理程序及各项收费项目
镇(区)、村(社区)在主要街道和计划生育中心户设立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公开生育政策、“计划生育两项纪律”、“XX市基层站所十项禁令”、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情况以及需要接受群众监督的事项
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
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建立健全各镇(区)政府及其人口计生部门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任务、执法权限、执法标准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制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格式》要求,规范执行和使用再生育审批、病残儿鉴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等工作程序和文书,确保程序合法
落实奖励优惠政策
不断完善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利益导向体系,力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实施城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医疗保险等政策措施时,依法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
认真落实各种奖励优惠政策,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第1页共4页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