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申请表填报须知:1
请申请人进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网上审批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取得预受理号后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
请根据《广东省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2013年修订)》和变更程序填报
材料须如实申报,否则按《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承担不实申报的法律责任:或一年内不受理申报或者撤销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必须留可以接受信息的电话
如有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区市场监管局药械保化监管科,以方便收取监管信息
否则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表格中所提及的面积,均指实际使用面积;注册地址应当图示清晰详细;材料应当整洁有序
申请材料应由申请人填报,申请由他人代办的,应出具委托书
申请者为单位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确定某人办理
表格中所涉及的内容应有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应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红色印章
保证申明本企业所报零售药店变更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如有不实,本企业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企业提交材料目录1企业名称申办者企业取得的网上申报预受理号序号材料名称自查是否合格1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变更申请表2药品零售企业拟变更地址申请表(变更地址填写)3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变更企业负责人、拟变更质量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情况表4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复印件5药学技术人员登记备案证明6新任的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学历、职称或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变更人员)7企业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劳动合同(连锁门店变更人员)8营业场所平面布置图及《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变更地址)9拟办企业变更名称核准证明文件(变更企业名称)10已核准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