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中医临床路径路径说明:本路径适合于西医诊断为非小细胞肺癌,临床分期为ⅢA期和ⅢB期及Ⅳ期的患者
一、肺癌中医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1
第一诊断为肺恶性肿瘤(ICD-10编码:C34
西医诊断为非小细胞肺癌,临床分期为ⅢA期和ⅢB期及Ⅳ期的患者
(二)诊断依据1
疾病诊断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政司编《中国常见恶性肿瘤诊治规范·第六分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2009年NCCN非小细胞肺癌临床实践指南(中国版)》(NCCN指南中国版专家组)
证候诊断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肺癌诊疗方案”
肺癌临床常见证候:肺脾气虚证、肺阴虚证、气滞血瘀证、痰热阻肺证、气阴两虚证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肺癌诊疗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政司编《中国常见恶性肿瘤诊治规范·第六分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2009年NCCN非小细胞肺癌临床实践指南(中国版)》(NCCN指南中国版专家组)
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非小细胞肺癌,临床分期为ⅢA期和ⅢB期及Ⅳ期
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治疗原则:(1)化疗+中药(辅助化疗或姑息治疗患者)(2)化疗+放疗+中药(辅助化疗或姑息治疗患者伴有骨转移,且疼痛明显、经止痛治疗无明显疗效者;或初治伴有脑转移者)(3)靶向治疗+中药(一线化疗失败、EGFR检测为突变型)(4)中药+支持治疗(一线化疗失败或不能接受化疗、EGFR检测为野生型)(四)标准住院日≤12天
(五)进入临床路径1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肺癌肺恶性肿瘤(ICD-10编码:C34
901)的患者
临床分期为ⅢA期和ⅢB期及Ⅳ期
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若在治疗期间无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实施流程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有手术指征者转入胸外科进入外科临床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