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2003年10月,一场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为主题,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的重大变革在全市上下拉开序幕,使改革发展的成都走在了科学发展的历史新起点上
正在成都广大农村推进的新一轮制度创新是我市围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和“三农”发展难题进行的伟大探索与实践
作为一名分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领导干部,我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重点工作,认真研究如何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如何进一步突破约束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使农村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具活力和后劲,努力建立起有利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新体制
以下是我的几点调研思考
一、农村改革的主线是产权制度改革现代产权理论认为,产权制度是制度集合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国家保护有效率的产权制度是形成有效率的经济组织从而使得经济长期增长的关键
产权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对社会经济行为的影响和激励
我国农村改革也正是从产权制度的变革开始的,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家庭承包经营制的推行是一场深刻的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
人民公社体制下集体经济的产权安排形式,对任何单个社员来说,都不拥有相对于其他成员的对生产资料排他性使用、转让、收益和处置权,产权的激励效应基本消失
对于这种产权安排,农民在生产劳动中采取“磨洋工”等办法进行消极抵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我国农村逐步推行的家庭承包经营制,改变了原有集体土地产权形式,变土地的集体所有集体经营为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创造了在土地集体所有前提下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成功经验,使农户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获得了经营自主权,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和农村经济的微观主体
家庭承包经营制体现了产权可分离性的特征,虽然它并未赋予农民完备的土地产权,但第1页共5页是它强化了农户对集体土地使用权